应知应会
答:为了减轻参评学校负担,营造风清气正评估良好风尚,教育部印发了《关于加强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方案调研工作纪律的通知》(高教司函〔2009〕230号),对评估纪律提出了具体要求,这些要求在合格评估全面实施阶段依然有效。主要内容为:领导不迎送专家;不安排各种形式的宴请;不安排接见;学校不召开汇报大会(包括开幕式和闭幕式);不组织师生文艺汇报演出;不造声势(包括校内张贴欢迎标语、悬挂彩旗等);不送礼物;不超标超规格安排食宿;专家组不组织学生现场考试等。
上一条:学校整改工作在合格评估中有何作用?
下一条:合格评估结论是如何形成的?